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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校园保障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姜燕

【项目概况】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安保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红幼动态”栏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5日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有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安保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包含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保安服务资质。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于2024年1 月22日至2024年 1 月 24日,每天9: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健身北路688-18号)总务办公室领取投标文件和报名表。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4年 1月 25 日中午11:30前以书面原件形式递交至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

  五、投标文件递送地址及咨询电话

  名 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总务办公室

  地 址:健身北路688-18号

  联系方式:0519-85210266汤老师、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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