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 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中心幼儿园积极响应要求,执行园长、家长陪餐制度,共同守护幼儿舌尖上的安全与幸福。今天中一班迎来了第一位陪餐的家长——虞皓兰妈妈,她进入班级与小朋友们共进午餐,还为孩子添饭菜、加汤。餐后,虞皓兰妈妈与孩子们交谈,提醒大家不偏食,多吃菜,争做健康宝宝。
食品安全一直都是我园关注的焦点,面对祖国的花朵,我园全体教职工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行动守护幼儿舌尖安全。(审核人:周烨)